各二级团组织、学生社团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引导青年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要求和教育部改革工作计划安排,教育部启动了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,重庆大学前锋网络文化工作室入选首批培育建设工作室。为搭建平台、激发活力,在积极策划生产网络文化产品的同时,调动更多的同学参与此项工作,经研究决定,面向全校学生启动第一期微电影类作品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各二级团组织、学生社团均可申报。申报组应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、分工明确的工作团队,有专业老师指导。
成功申报获批的项目根据评审意见给予1000-5000的经费支持和指导。
二、作品形式
1.微电影:通过故事情节的创作、拍摄,和后期的专业制作,形成12分钟左右的短视频,以故事的描写弘扬社会主旋律,讴歌人性之美。
2.公益广告:围绕主题,通过具有冲击力和影响力的表现形式,倡导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,时长2分钟以内。
3.动漫动画:通过漫画或动画的形式,围绕中华传统文化、人生哲学、科学理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创作,时长5分钟以内。
三、选题指南
1.有关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,展示改革开放的成果,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。
2.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3.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增强大学生的文化自信。
4.宣传大学生勤奋好学、立志报国、志愿服务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先进典型,和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、辛勤培育学生的教师楷模。
5.展现学校在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中取得的新成果。
6.展现当代大学生多姿多彩的校园活动和校园文化艺术作品成果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申报微电影类作品要积极向上、主题明确、形式新颖、生动活泼,同时注重网络传播的特点,能产生积极的宣传效果。
2.项目申请人填写好《前锋网络文化工作室微电影作品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),打印成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送至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团工委办公室。电子申报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,邮箱cquyouth@qq.com。
3.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。
4.项目评审工作拟于5月中旬进行,评审结果将在“重大青年”微信平台上公布。
附件:/timedit/attached/file/20150504/20150504173339_81474.docx